選擇權四大交易策略-買進買權

選擇權四大交易策略-買進買權

買進買權BUY CALL

未來看「漲」買進買權

買進:是一個動作,我們給他一個簡稱叫BUY

買權:選擇權叫做CALL,

我們會簡稱為 BUY CALL 簡寫為B C

用一個實例來解說「買進買權」BC

小明覺得房價會大漲,於是看附近有房子要賣,於是基於房價會漲的想法想要置產買房。於是小明就看了一棟大約二房一坪20坪的房子,價位約在800萬。於是小明就支付訂金十萬元,並向屋主甲簽約,並約定二個月後小明要以800萬元的金額購買屋主甲的房子。

小明的思維是,覺得房價未來會漲,於是現在趕緊花十萬元和屋主甲來簽約二個月後,要用八百萬元來買屋主甲的二房一廳的20坪房子。

小明的動作即為,買進買權簡稱為BUY CALL 簡寫為B C預期房價未來會漲。

屋主甲的行為,則是賣出買權,簡稱為 SELL CALL 簡寫為 S C,解讀上可以解讀為這間房子的房價已經來到了高檔,想要賣掉獲利了結,故解讀為「不漲」,認為房價不會再漲了,故接受小明的權利金10萬元。

實例分析:

狀況一

這間房子漲了,二個月後漲至850萬元,小明手上握有買賣契約,故小明手上的十萬元,漲了40萬元。故小明手上合約價值值50萬元,若是某乙也看中了小明所訂購的房子,也可以用目前巿場價格50萬,來買進小明手上的買權,即小時可獲利40萬元(50萬-10萬成本=40萬獲利),

屋主甲必須履行承諾把上的房子用800萬的房子賣給小明。

狀況二

這間房子二個月後,因為刮颱風地下室及該街道淹水,致使房價下跌,本來要賣800萬的房子,現在一下子跌到了700萬。

此時小明心想即然房價下跌了,還跌了100萬,來到700萬,此時,手上花10萬元的買權,已經沒有履約價值了,所以,不會為了10萬去履約購買800萬的房子。

屋主甲,因為水災房價由800萬下跌至700萬,而小明不想要房子了,小明損失訂金十萬元,而剛好來彌補下跌房價的損失,讓屋子少賠一點。

以上是「買進買權」BC會發生的狀況。所以,覺得未來有機會大漲就可以實施買進買權的交易策略。只要支付小小的權利金,就可以享受未來無限大的獲利。

在現實生活中,我們做選擇權交易,為了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,會由期交所當任第三公證,故做賣方人,錢會直接被扣著當做保證金,約莫一口賣方保證金約為2.5萬台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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